劳动仲裁不给"不受理通知单",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8:45:47
大家好:我在媒体打工,因故辞职.单位欠我一个月工资等,拒绝支付.我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对方不予受理,也不依法出具"不受理通知单".因为劳动仲裁是申诉前置,所以我就没有上法院申诉原单位的权利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争支仲裁委员会不给"不受理通知单",的,职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职工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应该向法院提交已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的证据。

先要求一下,起诉不太好,中国办事讲求委婉,多沟通一下,出具"不受理通知单"也不是最好的结果.看能不能说动人家受理.珠三角这边一般都还是受理的.只是不知你那边情况如何.
再不行的话,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2348
因为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也不会打电话.
请这些机构给他施加压力,否则较难得到圆满的解决.
希望这些讯息对你有所帮助,能如愿拿到你应得的工资.

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劳动仲裁委行政不作为

起诉劳动仲裁委员会.
不过最好是口头警告.我想委员会会给你一个书面的说法.如果真起诉....要知道诉讼也是有成本的啊

学习了